
湖南省艺术研究院隶属于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,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湖南省唯一的省级综合艺术类科研机构。从1951年8月成立的湖南省戏曲改进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发展而来,先后更名湖南省戏曲工作室、湖南省戏剧工作室、湖南省戏曲研究所、湖南省艺术研究所,2013年5月更名为湖南省艺术研究院。2015年11月加挂湖南省书法院牌子。是中宣部“五个一工程”奖、文化部文华奖、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、湖南艺术节等重点剧目的组织与生产不可缺少的辅助性机构,是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艺术科研项目的研究机构,是为文化主管部门的文化艺术事业建设决策进行科学论证,提供科学依据的艺术科研机构。
主要工作职能:艺术研究和艺术创作。承担着艺术科学课题研究;全省重点剧(节)目辅导;舞台艺术创作、文艺评论,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、保护、传承和研究;艺术期刊,湖南省唯一艺术期刊《艺海》及优秀艺术作品、艺术理论研究成果的编辑出版;艺术信息及艺术档案整理、研究、开发和传播;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辅导、执行监督和推广宣传;艺术人才培训等。